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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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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

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

按照黑龙江省委、省政府“八五”普法规划总体部署,深入贯彻落实(guànchèluòshí)《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农村集体经济(jítǐjīngjì)组织法》,提升广大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对该法的认知与理解,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积极部署,在全省(quánshěng)范围(fànwéi)内组织开展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宣传月活动,成效显著,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奠定(diàndìng)了坚实基础。 省农业(nóngyè)农村(nóngcūn)厅与省人大农业林业委员会、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紧密合作,精心印制(yìnzhì)了《一图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挂图。以(yǐ)图文并茂的方式,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、组织运营以及资产管理等关键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,让普通群众也能轻松理解。各地(dì)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,在人员密集的集市、广场、村委会等地悬挂(xuánguà)宣传条幅,向群众发放(fāfàng)一封信、宣传单、小册子等宣传材料,在办公区域、农村文化礼堂、宣传板、公示栏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(hǎibào),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。 宣传月期间,省农业农村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,市县农业农村部门(bùmén)相关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。通过(tōngguò)深入解读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(de)方式,帮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(bǎwò)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,提升工作能力。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密山市组织培训(péixùn)宣讲(黑龙江省农业(nóngyè)农村厅供图)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,线下(xiànxià)通过开展(kāizhǎn)培训(péixùn)进行(jìnxíng)宣讲、解读,线上(xiànshàng)采用主流媒体、公众号、短视频平台、文案(wénàn)推送等多种方式创新宣传路径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(huódòng)。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新闻报道;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岗子镇大集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答疑解惑;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赴密山市、绥棱县等6县(市)开展培训宣讲;勃利县组织各乡镇通过线上+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83次,受众达1.6万人次;通河县富林镇(fùlínzhèn)组织各包村工作队深入农户家中把宣传材料送到农民手中…… 据不完全统计,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,全省累计印发和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份、宣传单及小册子等(děng)各类宣传材料40余万份;组织开展386场线上线下培训、宣讲等。各类宣传活动覆盖基层干部、党员、农民群众等超60万人次,普法工作成果丰硕。通过密集宣传与深度(shēndù)解读,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(nóngcūn)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理解显著加深,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,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、集体经济健康(jiànkāng)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(fǎzhì)环境(huánjìng),为乡村振兴战略(zhànlüè)实施(shíshī)注入法治动能。 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大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(de)宣传(xuānchuán)贯彻力度,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,确保法律(fǎlǜ)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,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事(yīfǎbànshì)、规范运行,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(shēnrù)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。(来源: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)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“央广网(yāngguǎngwǎng)”客户端。欢迎提供新闻线索(xīnwénxiànsuǒ),24小时报料热线400-800-0088;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“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”线上投诉。版权声明: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(suǒyǒu)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。转载请联系(liánxì):cnrbanquan@cnr.cn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(wǒmen)将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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